退费公告(第二次)

黔南日报 2025年06月04日

  尊敬的电力用户:

  为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对贵州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要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供电系统对外常规作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248号)及贵州电网公司《业扩带电作业费用清退工作方案》,我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清退客户项目带电作业费用的公告,经多方多次联系未果,公示至今仍有19笔带电作业费未完成退费的情况。现针对相关情况进行二次公告说明: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对象: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因客户受电工程用户采取带电作业方式向我公司缴纳的带电作业费用,后续未取得联系的业主及施工方。

  二、退费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

  三、退费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点对点支付方式。用户需提供退费协议、原缴费凭证、红字信息表、收据,请符合退费条件的用户,在2025年8月30日前前往我公司现场办理,过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退费事宜。

  四、工程清单:

  特此公告

  请广大用户相互转告,避免权益受损!

  (联系人:王彬冀   联系电话:15086186967)

  黔南都能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