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门协商机构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更大作为

——黔南州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
黔南日报 2025年09月22日

  记者   蒙帮婉

  在黔南,一股协商民主的新风正循着制度的脉络悄然涌动。

  7月24日,中共贵州省委印发了《关于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要求,为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提供了重要遵循。

  省委《意见》印发后,黔南州以“闻令即动”的姿态,将这份饱含深意的制度蓝图,转化为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8月22日,黔南召开州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意见》精神,听取州政协党组相关工作汇报,肯定全州协商民主工作成效,并同意“适时召开州委政协工作会议、健全协商成果转化机制”等贯彻建议,切实将精神转化为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在这场会议上,思想的碰撞与共识的凝聚同步升温。

  州委书记洪湖鹏在会上强调,要强化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确保政协与党委同频共振;要深化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推进;要支持政协高质量履职,靶向破解短板,确保意见建议落地见效,为政协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政协“两支队伍”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严格委员资格审查,打造高素质队伍。

  这场会议不仅是一次精神的传达,更是一场对协商民主“黔南实践”的再动员——从肯定既有成效,到明确召开“州委政协工作会议”“健全协商成果转化机制”等具体路径。

  一直以来,黔南州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协工作,支持政协将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党委、政府出题,政协领题也一直是黔南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协商、议得精准的重要抓手。

  在机制建设上,黔南州规范协商议题形成机制,由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议题并报州委常委会审定;完善《黔南州政协履职与党政工作衔接制度》等多项制度,落实州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机制。

  在实践创新中,构建“请你来商量”基层协商平台,形成院坝、社区、园区、景区协商“四驾马车”联动的请你来商量“1+4”协商格局,常态化开展“州长与委员面对面”聚焦“四化”建设建言献策。同时,以“五联五促”机制凝聚各界共识,通过“五个政协”建设强化队伍能力,持续提升协商实效。

  十三届州政协以来,累计开展调研视察监督活动40余次,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13次,主席协商座谈会53次,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请你来商量”基层协商、提案办理协商100余次,形成调研成果67篇,收到提案1265件、立案办理1207件,编发社情民意信息460篇,多项协商成果获省、州党政领导批示,意见建议转化为决策参考或落地实施。

  为推动省委《意见》精神在黔南落地落实,黔南州政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进一步实现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上共同进步、行动上步调一致。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政协党的建设,提高“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

  与此同时,黔南州政协还不断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经常性、灵活性开展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广泛深入开展“院坝协商”“社区协商”“园区协商”“景区协商”,积极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从制度框架到基层实践,从顶层设计到落地生根,在黔南州委的支持下,黔南的协商民主故事,正在每一次对话、每一份提案、每一项成果中,书写着新时代的生动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