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镇因开展工程项目债务处理工作,急需与贵公司取得联系,清理贵公司与我镇相关债务工作。据悉,贵公司于2019 年在我镇实施平塘县大塘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平塘县 大塘镇新光村、洋方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项目)-样板房。2025 年 3 月 13 日,我镇已发函至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李继武,要求 3 月 15 日前到大塘镇核对工程量,但贵公司未按时到我镇进行核对,后续我镇多次联系,贵公司均未到我镇处理该项目相关债务问题。请贵公司见报后 5 个工作日内到大塘镇政府进行处理该项目的相关债务问题。若逾期仍未到,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不利影响,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86429905
特此通知!
平塘县大塘镇人民政府
2025 年 10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