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惠水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同时积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探索创新,尤其在禁渔执法领域,以“公益减罚”的方式彰显了柔性执法的温度与力度。
惠水县农业农村局突破“一抓了之”“一罚了之”的传统模式,深刻认识到柔性执法的重要价值,秉持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既坚定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对违法者循循善诱,以更优方式实现社会治理目标。在禁渔执法中,该局将“公益减罚”理念落到实处。对于初次违法、危害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况,创新采用“以补代罚”的方式,即由非法捕捞涉案人员采购鱼苗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以此修复生态环境并免予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开透明,活动邀请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等参与见证,强化社会监督。
案件处置和普法宣传成效显著。近年来,该局累计处置非法捕捞案件33个,其中仅4个予以行政处罚,其余29个通过增殖放流免于处罚。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同步发力,在县城商贸街、镇(街道)开展禁用渔具普法宣传活动3次,以案释法展示电鱼机、地笼网等;发布抖音视频2个,点击转发量5000余次。
与此同时,多部门协同机制提供专业支撑。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市监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次,组织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3次,参与人员150余人次。协同公安、检察部门查办非法捕捞案件29件,出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认定书29个,完成3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公益诉讼,出具非法捕捞资源损害评估报告3个。
这种“以补代罚、免于处罚”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既让违法者深刻反思、主动纠错、修复了受损生态,又通过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向公众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它在合法尺度内为无心之失留足容错空间,尽显执法温度,更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守护生态环境,彰显执法力度,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来源:惠水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