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慎遗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证号:32407152200061,执业机构:平塘县牙舟法律服务所。
现郑重声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遗失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作废。凡持该证件进行的一切业务活动、民事行为及法律行为的均非本人所为,本人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首丽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