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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细则规范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本报讯(游正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国家储备林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与管理,提升建设质量与效益,贵州省林业局于近日正式印发《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及中长期战略储备需要,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重要森林资源。贵州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积极推进国储林建设,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共七章五十五条,全面规定了国储林项目的建设范围、内容、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及保障措施。其中明确,国储林建设应选择自然条件适宜、立地条件良好的商品林地,严禁占用自然保护地、草地、重要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耕地、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造林的土地。

  在职责分工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全过程监管责任,金融机构的信贷监督责任,以及建设主体的实施主体责任。并特别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违规转移、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项目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国储林建设无关的内容。

  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实贷实付”和“末端支付”,金融机构需依据合同约定和自查验收结果支付资金,林权流转费用应直接支付至林权权利人账户。建设主体须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央资金部分实行分账管理。

  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月调度”机制和三级复查验收制度,省级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2%,市州复查不低于5%,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审计。

  《实施细则》还提出多项鼓励支持措施,包括将国储林特色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范围,对省级复查结果优良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贷款贴息,支持建设主体发展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特色林业等配套产业,探索碳汇(碳票)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等新模式,增强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该《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广泛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金融机构、市县林业部门、建设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贵州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力提升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遏制项目融资化、用地违规化、管理空心化等问题,切实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木材战略储备、推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生态增值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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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日报生态06贵州出台细则规范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2025-09-15 2 2025年09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