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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推行“企业”管理模式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本报讯 (记者   潘燕   刘红)   近年来,我州积极完善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改革,明确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原则,将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交由专业供水企业管理,推动并网、管网延伸等集约化建设,逐步扩大集中统一管理覆盖范围,有效提升全州农村供水管理水平。

  完善管理办法。先后制定印发《黔南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农村供水保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原则,将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交由专业供水企业管理,推动并网、管网延伸等集约化建设,逐步扩大集中统一管理覆盖范围,有效提升全州农村供水管理水平。

  明确管理主体。明确将单个农村供水工程规模以 200 人为划分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征得工程产权所有者同意并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后,200 人以上的,选择一家供水企业作为供水工程管理单位;200人以下的,明确“企业+农村供水服务队”管理模式,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同时,尽可能将有条件的 200人以下农村供水工程逐步纳入企业化管理范围,提高企业化专业化管理覆盖率。

  推进管理改革。细化县(市)农村供水工程企业化专业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企业化管理覆盖率较低的县(市)列为重点改革推进县,按年度制定企业化管理和“企业+”管理覆盖率目标,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改革。截至目前,我州4223处农村供水工程已有718处由供水企业进行管理,覆盖人口 252.7 万人,农村供水企业化管理覆盖率达 72%,较管理办法出台前增加了20个百分点,农村供水保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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